央廣網北京7月3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3日)宣佈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同時發佈《關於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見》,大力推進環境民事公益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的主要職責包括:審判第一、二審涉及大氣、水、土壤等自然環境污染侵權糾紛、地質礦產資源保護、開發有關權屬爭議、森林、草原、內河、湖泊、灘塗、濕地等自然資源環境保護、開發、利用等環境資源民事糾紛案件;對不服下級法院生效裁判的環境案件進行審查,依法提審或裁定指令下級法院再審;起草司法解釋等。
  最高法第一人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鄭學林:我們還要制定相應的司法解釋,環境資源類案件確實面臨著一個是立案難的問題,一個是審理中缺乏一些制度、體制,損失的評估難、鑒定難等一些技術性問題。再加上一些地方保護,有些案件法院不敢受理或不願受理。
  環境資源審判庭將把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作為工作的重點和突破口,相關程序即將完善。
  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探索建立受理公告制度,及時公告環境公益訴訟受理情況。對於審理案件需要的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證據原告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的,可以依職權調取。對於原告承擔舉證責任的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事實需要鑒定的,可以依職權委托鑒定。
  最高法還將探索設立環境公益訴訟專項基金。將環境賠償金專款用於恢復環境、修複生態、維護環境公共利益。加大對原告的司法救助。針對跨行政區劃污染不易得到有效解決的現狀,我國將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環境資源案件管轄制度。  (原標題:最高法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 推進環境民事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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